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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涉及葡萄酒产业!自然资源部出台《意见》支持宁夏先行区建设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21-05-12    作者:华昊酒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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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召开

《自然资源部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意见》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

华昊酒庄

本次新闻会都有哪些看点?

发布了哪些重要信息?

一起看过来

多条“重磅”政策明确支持宁夏先行区建设

5月11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支持意见》根据我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际情况,明确12个方面的37条具体政策。

《支持意见》明确,我区可以按照实事求是、应划尽划、不预设比例指标的原则,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与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对水资源严重不足、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优先纳入退耕范围。

对重要战略节点、重点功能区周边“留白”,为长远发展预留空间。支持探索国土空间不同用途转换规则,为我区以“一河三山”生态坐标构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整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供政策空间。

明确各类滩区综合治理的政策边界,允许探索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用途差别化管制规则,有利于我区整体推进黄河干支流生态保护治理。支持“三山”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创建国家公园,部区共建黄河上游风沙区宁夏修复站。赋予社会投资主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整治土地优先使用权、建设用地指标专属占用权,以权能与效益的转换,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积极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支持意见》同时紧扣国家政策规定,提出支持调整优化贺兰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布局,创新葡萄酒小镇规模化建设用地审批机制,建立葡萄酒产业相关不动产权利、酒庄产权抵质押资产处置机制。允许葡萄酒、枸杞、奶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与荒漠化生态恢复、荒山戈壁和采矿废弃地改造相结合,打造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示范样板。

允许我区创新生态移民迁出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政策,支持探索贺兰山采矿退出区域建设用地空间置换、指标交易路径,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工矿废弃地治理,整理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作为节余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复垦出的耕地节余指标,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此外,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混合用地空间拓展、城镇湿地和绿地“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灵活审批等国家尚处于探索阶段的领域,《支持意见》允许宁夏先行先试。在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市场化盘活利用低效土地等国家尚未明确政策规定的方面,也支持我区改革创新,给予更多探索空间。

调剂使用、预告登记转让……宁夏盘活存量低效土地有实招!

着眼先行区建设和土地权改革,《支持意见》将从多个方面对我区盘活存量低效土地、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在盘活存量低效土地方面,《支持意见》允许我区采用调剂使用方式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解决企业用“旧地”的成本远大于用“新地”成本的问题,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化水平。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允许改变权利性质和土地用途、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后,运用市场化配置方式,由单一主体或联合开发体自行开发。

针对投资总额达不到25%而不得转让等法律规定,鼓励通过预告登记实现转让,提高闲置土地处置灵活性、积极性,降低企业成本。坚持“一企一策、一地一策”,联合税务部门制定差别化税收政策,确保企业存量低效土地能“转”得出、“盘”得活,企业成本能“降”得下,让价值“升”起来。

在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渠道方面,《支持意见》把黄河滩区、荒漠化土地、荒山戈壁、采矿废弃地纳入整治范围,支持我区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鼓励我区探索贺兰山采矿退出区域建设用地空间置换、指标交易的路径,创新生态移民迁出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政策。

在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我区通过整治荒地、闲地、废地,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作为节余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复垦出的耕地可申请国家跨省域统筹交易。

“3政策+2突破”支持宁夏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发展

《支持意见》直击我区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短板”,“量体裁衣”定制3条政策措施,并支持我区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审批方面在两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在重点产业发展方面,由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对葡萄酒特色小镇、综合示范区、文旅融合区等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用地审批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全力保障。

支持我区建立葡萄酒产业相关不动产权利、酒庄产权抵押质押资产处置机制,依法保障企业用地权益。《支持意见》还将指导我区有力推进贺兰山、罗山生态保护修复与葡萄酒产业发展布局紧密衔接,推广源石酒庄等发展模式,鼓励葡萄酒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在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审批方面,支持我区突破现有审批体制,在“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基础上,深化用地用矿用林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农用地转用、占用林地审核、规划许可办理流程。

《支持意见》还突破现有审批方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尤其是线性工程项目用地开辟“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可以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分期立项、分期批地,公路、铁路项目可以分市报批。

谁修复谁受益!宁夏9条指导意见吸引社会资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支持意见》明确9条指导和创新意见,赋予我区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权能,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在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方面,《支持意见》赋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社会投资主体,可依法取得一定修复面积的自然资源使用权。

针对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以及将自身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赋予社会修复主体优先使用权、经营权和建设用地指标专属占用权。支持我区因地制宜推进工矿废弃地治理,整理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复垦出的耕地指标可申请跨省域国家统筹补充耕地。

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支持意见》强调遵循自然规律,按照科学治理次序,依据我区自然禀赋实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加强地下水保护、合理利用和监测,防治荒漠化和盐渍化。

●从国家规划层面支持“三山”生态保护修复,为我区构建“一河三山”生态安全格局提供支撑。

●支持创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国家公园。指导我区创建黄河上游风沙区宁夏修复站,合作探索生态保护修复共建机制。

●支持调整优化贺兰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布局,填补保护区北部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四个“天窗”,维护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廊道的连通性,巩固提升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